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珩边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1317D05及1317D06地块(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厦发改投资[2019]4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项目(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蔡厝13-17管理单元。 2.2工程建设规模:珩边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1317D05及1317D06地块,建筑占地面积55895.323㎡(1317D05地块为53795.671㎡,1317D06地块为5099.652㎡),总建筑面积235359.31㎡(1317D05地块为229859.31㎡,1317D06地块为5500㎡)。其中D05地块共10栋楼, 1~9#楼为住宅楼,14#楼包含一层设邮政大厅、支局投递、仓库库房、邮件分发、社区服务中心门厅、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门厅、幼儿寄托所等;二层设邮政支局办公室、会议室、库房、康复室、中医理疗室、心理疏导室、图书室、休息室、办公室等;三层设青少年活动室、老年人活动室、社区医疗服务站等;四层设社区办公用房;地下室2层,地下建筑面积74606㎡,建筑最大高度96.90 m。D06地块建设一座15 班教学规模提供450 学前教育学位的幼儿园,地上建筑面积5300㎡,地下建筑面积200㎡。 (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为该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招标。 。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暂定88792.03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3]260号,财政工程还要按厦发改投资[2008]360号)(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详见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前五日发布)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3]260号,财政工程还要按厦发改投资[2008]360号)(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本工程监理责任期自双方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 市优质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 。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住宅工程(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一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住宅工程(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一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11-29 10:00:00至 2019-12-23 09:00:00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签名系统(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拾万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和ggzyfw.fj.gov.cn)和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写字楼八楼 邮编: 361006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2-5139339 传真: / 联系人: 和平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15D 邮编: 361004 电子邮箱: xmjr@163.com 电话: 18705929608 传真: / 联系人: 吴智文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建设大厦 5 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4层C区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